新華社成都11月19日專電(記者黃毅)“南充某局官員之女未滿14歲出資成立農業合作社”的消息近日引髮網民關註和熱議。記者從四川省南充市紀委獲悉,目前,南充市紀委已介入調查,將及時通報調查結果。涉事官員、少女的父親馮某已向南充市紀委書寫了情況說明懇請核查。報料人已將有關材料交給南充市紀委。“南充某局官員之女未滿14歲出資成立農業合作社”的消息連日來在網上持續發酵,該消息稱,2012年5月11日,在南充市嘉陵區世陽鎮韓家村簽訂的共同經營農業專業合作社合伙協議書中,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馮某出資6萬元共同成立中泓農業合作社,少女系南充市政府某行政執法部門重要官員的女兒。該消息引發了眾多網民的關註和熱議,網友“千江有水千江月”說:“其行為是不是因為該行政官員為躲避風險,逃避責任,故意簽署其子女名字?”南充市紀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該事件引起了南充市紀委高度重視,已介入調查,相關結果將及時通報,目前還沒有更多的信息可供透露。少女父親、涉事官員馮某表示,將主動配合調查,並已向市紀委作了書面情況說明,懇請調查核實,還原事實真相。記者採訪得知,涉及官員馮某為南充市城管局紀檢組長。馮某表示:向媒體報料的中泓農業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是自己的親外甥媳婦。中泓成立於2012年2月,大約兩個月後,因資金困難,外甥、外甥媳婦王某兩次找我借錢,我確實沒錢,於是我找到朋友伏某借6萬元給王某。看到農業前景可以,伏某表示入伙中泓,但他又不認識我外甥、外甥媳婦,擔心資金安全,就要求我找個親人擔保。所以我用女兒名義做了擔保,並於當年5月以我女兒名義簽訂出資合伙協議。“我女兒是名義上的出資合伙人,實際上是擔保人。”馮某說,“今年3月,王某、伏某等人又簽了退伙協議,簽訂退伙協議的是實際出資人伏某。”記者電話採訪了伏某和馮某的外甥,兩人分別證實了馮某的相關說法。嘉陵區工商局副局長孫學義告訴記者,中泓農業合作社於2012年2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核准成立,合作社成員共11人,均為成年人,其中並沒有馮某女兒的名字。聽說當年5月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與人又簽訂了合伙協議,按法律法規,合作社成員、出資發生變更變化,要由全體成員作出決議,一致同意,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變更申請,但中泓農業合作社沒有向工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記者18日多次電話聯繫中泓農業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王某不接聽電話,多次短信聯繫採訪也未果。19日早上,王某接聽了記者電話,但表示拒絕接受採訪。據採訪過王某的媒體記者介紹,王某對舉報內容不願詳談,堅稱舉報內容屬實。王某的丈夫(亦是馮某的外甥)非常無奈:“舅舅當時不幫我們這個忙,也沒現在的這個事。”據其所知,妻子王某已將有關材料交給南充市紀委,但具體內容他不知曉。  (原標題:網爆“官員之女未滿14歲出資成立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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